我院获市重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先进集体
据株洲市公安局株公发【2015】3号文件,我院荣获2014年度市重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先进集体。株洲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《企业事业单位内保治安保卫条例》对全市重点单位的内保工作进行了考核评估,授予了株洲市委机关等单位为“2014年度市重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先进集体”称号。
2014年,我院认真落实《企业事业单位内保治安保卫条例》,贯彻“预防为主、单位负责、突出重点、保障安全”的方针,健全内部治安保卫制度,完善人防、物防、技防措施,未发生恶性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,确保了学院教学、科研的正常秩序和全体师生的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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